剎那間,我又忽見那扇水藍色的大門再度推開……

小士帶著比木村拓哉還帥氣的爽朗笑容迎向我,十年後,我們變成怎樣的大人了呢?我仔細端詳著你的面容,對照著我曾經的想像,似乎……沒有太大的改變,唯一變的,是你少了青春痘,多了穩重的眼神。

「你還記得嗎?你曾對我說過:『如果有一天,我開始喜歡男生的話,一定要第一個告訴你。』這個約定我至今沒忘.我想清楚了!你是我最好的朋友,一輩子無可取代,我們『締結伴侶』吧!」

孟克柔她想跟我成立一個「家」,她「喜歡」我,卻無法跟我做愛做的事;她想依賴家人,卻對婚姻感到卻步,每每見到女兒那故作堅強的笑容,始終感到一種無法彌補的軟弱與歉意;萬一……萬一哪天她先離開,她不想留女兒獨自在世上孤苦無依……

所以從她對我開口的那瞬間我就決定好我的台詞了!

「妹妹,我叫張士豪,天蠍座O型,游泳隊吉他社,我還不錯喔!妳可以不用叫我爸爸,把我當成妳的『大仁哥』就OK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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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是看完多元成家草案後便油然而生的小劇場。不得不說這是個美夢。

 

萬分感謝Kelvin Tsai,他促進我有動力去深入瞭解這項議題,從中瞭解後知道套草案(婚姻平權(含同性婚姻)草案伴侶制度草案家屬制度草案)乃獨立而平行的送入立法院進行審議。

 

我想問對多元成家草案有諸多意見的大眾,有多少人真的看完三套草案全文?

 

草案全文

http://tapcpr.wordpress.com/%E8%8D%89%E6%A1%88%E5%85%A8%E6%96%87/

 

若你也同樣關心此議題,可參考
〈三分鐘了解「多元成家」草案懶人包〉
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31107/291975.htm

〈要真相!揭露民法 972 真面目!〉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media/set/?set=a.572231649499441.1073741828.572214946167778&type=1

〈多元成家,我支持!你呢?〉
http://ppt.cc/qjEI

 

 

我先闡明結論:我支持多元成家草案。而且後來我才想起,早在法案送進立法院之前,我就已經在網路連署了。(記性真差!XD)

 

以下我分別就三套法案分述我的觀點:

 

一、姻平權(含同性婚姻)草案


就我的淺薄認知而言,把法條所述的「夫妻」改為「配偶」、「父母」改成「雙親」此類中性詞,是全球社會開放的趨勢,教育者所樂見的。

 

(為何言「教育者所樂見」?心理學家早在上一世紀即提出:「『中性化(兩性化)』兼具男性與女性特質,可以在不同的情境中彈性的展現不同的角色行為,有助於社會適應。」因此不必刻意分別男性或女性,每人皆具有中性化的特質,故以不帶有其餘含意、甚或歧視意味的「中性詞」,有助於達成社會公平

,也能在潛移默化中消弭偏見。)

 

身為異性戀者的大多數人,請問為何要跳腳?

 

這世界上本就沒有百分百完全正常的人,大家生而為人,都有結婚與不結婚的權利,同性戀者亦然。既然生來就有此權益,為什麼要排斥別人有?更何況,當你反對的同時,可能也扼殺了你自己的下一代的生存權益。

 

又,有些朋友因宗教信仰之慮反對同性戀者。我本身是多元信仰,甚至覺得「世界上只有一種神,各教派只是看到祂的不同面向,從而有不同稱呼」,因此聖經或上帝講了什麼我不很瞭解,可我曾聽到這個說法:「上帝從來沒教你不去愛一個人。」既然宗教傳播的是「大愛」,何不放寬心胸呢?他是同性戀者,並不會妨礙你什麼。

 

如果依然以強硬的態度阻擋同性戀者擁有生而為人的基本人權,引用一句我的同志學長安格思說的話:「同性戀何必繳稅幫異性戀小孩繳學費?」即使這言論偏激了點,但實際上更多時候,他們受到更偏激、無理且不人道的對待,期望大家將心比心。

 

 

二、伴侶制度草案

 

至於「伴侶制度」,依鄙見,其實美意為使那些「同居者」、「頂客族」有法律可保障,而非拒於法條之外成為弱勢甚而違憲。

 

一個人的性關係單純或複雜與否,從來都不是白紙黑字、冷硬的法條能約束的,那是關乎個人價值觀、道德感、性格使然,並不會因為此法案通過以後,你身邊的單身人士就會變得大搞亂搞。更何況即使法律早已明文規定,異性戀者依然許多人通姦,請問這是「法條」造成的嗎?不是的,那屬於個人意志。

 

此草案有新修條文:「有配偶、伴侶者,不得重婚或締結伴侶。可知法律從沒有鼓勵民眾性關係複雜,而是表明兩人即使沒有性關係的基礎也能成為相互依靠的「伴」——維繫一個家庭重要的從來都不是「性行為」,而是彼此之間存於心中的「感情」!

 

至此我想引用此篇《焦點評論:我是基督徒 支持多元成家(李彥範)》

「在醫院待久了,你會一直看到很多陪伴在病人身邊的,是照顧他的鄰居、是一起打過仗的榮民、是尚未論及婚嫁但彼此相互陪伴十幾年的伴侶、是相同信仰的教友,在同一個屋簷下,早就把彼此當家人了。但你知道他們在醫院接受到的待遇是什麼嗎?因為你不是他的父母、配偶、親生子女,所以我不能對你做病情解釋,手術或檢查同意書不能給你簽,病人的醫療決定權完全在和他相隔很遠、或者早就把他拋棄在花蓮不管他的某個人手上,只因為那個人和他有法定上的血緣關係。 」

 

另有人提到「代理孕母」跟「人工生殖」,我認為這些都是延伸的議題。提醒各位,一碼歸一碼,「伴侶制度草案」裡面的法條,沒有一條是默許違法的行為。

 

言已至此,其實我內心是想伴侶制度草案也可通過的,但理性深思後我不禁對此制度有疑慮:要如何遏止因「利益性」而締結的「假伴侶」?這應該要趕緊商議辦法或配套措施,如果實行後弊大於利,非人民所願——故此草案可暫緩,仍需多方探討修訂,待完善後再行審議。

 

三、家屬制度草案

 

我想這是三套草案中關注度較低的一項議題。基本上我不覺得有太大問題,同樣建立在「我願意給予承諾與照顧」的基礎上,讓一群沒有血緣關係的人成為合法的代理人。既是好事一樁,何樂而不為?

 

 

以下分享幾個短片,他們的思維比我的淺陋之見更清晰、完整、具說服力!尤其第三個影片《Kids React》如實地反映出現代社會的開放觀念,對比之下,會瞭解我們在多元性別教育的領域還有一段長遠的路要走。

 

澳洲總理陸克文霸氣回應反同性戀牧師

http://youtu.be/HOEJhYp-QMA

 

同性戀家長小孩的見證詞 《什麼成就一個家》

http://youtu.be/JoJ6j0E7inU

 

孩子們對同性婚姻的反應
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s02KLtlDjhY

 

 

如果這個世界有一天不再分別所謂「異性戀者」或「同性戀者」,單純地享受兩人成家的美好,也就不會有歧視與偏見的產生了!我想這正是多元成家草案最初的美意吧!

 

請停止一切汙名化的行為!誠心呼籲大家單從法條的正當性、正確性來理性討論通過與否。而非因某人、某團體、某大眾傳播媒體隨之起舞。

 

誠摯願意花時間感謝看完此文的朋友。我不會要求你立即表態(按讚或推噓來表達認同或不認同),任何人都可以不認同我贊成通過法案的想法,但是請尊重任何不同的聲音。在這世上勇於表達自己的聲音是可敬可貴的!(當然觀念扭曲、惡意汙蔑除外,那是令人不齒、不屑一顧的。)

 

總而言之,如果你對其中一套法案有疑慮,你可持反對意見。容我再次強調套草案(婚姻平權(含同性婚姻)草案伴侶制度草案家屬制度草案)乃獨立而平行的送入立法院進行審議。千萬不要一味否定「多元成家」、為反而反!

 

職業病再犯:

「人總會去尋求自己喜歡的事物,每個人的看法或觀點不同,並沒有什麼關係,重要的是──人與人之間,應該有彼此容忍和尊重對方的看法與觀點的雅量

 

如果他能從這扇門望見日出的美景,你又何必要他走向那扇窗去聆聽鳥鳴呢?你聽你的鳥鳴,他看他的日出,彼此都會有等量的美的感受。人與人偶有摩擦,往往都是由於缺乏那分雅量的緣故;因此,為了減少摩擦,增進和諧,我們必須努力培養雅量。

 

最後分享一篇感人至極的文章,出自楊雅喆導演的生命經驗(經媒體彙整報導):

《楊雅喆駁許常德反同志理論:這不是言論自由,是傲慢!》

 

鳴謝各方不吝惜時間讀完此一陋文,頓首再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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